記者何國豐/報導
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民眾因繼承取得房屋,無論是否為已辦理保存登記之合法建物,請記得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。在取得繳清或免稅證明書後,如為已辦理保存登記(領有所有權狀)之建物,即可逕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,稅務局將依通報資料主動辦理名義變更。
該局特別提醒民眾,如係繼承未辦理保存登記(即俗稱違章房屋)之建物,則需檢送遺產稅繳(免)稅證明書、除戶之戶籍相關資料、繼承系統表、遺產分割協議書或經法院核准拋棄繼承權備查函(無人拋棄者免附)及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等資料,向稅務局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。
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,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-386969或稅務專線03-8226121洽詢,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。
※房屋示意圖 |